【工信办法】界首市工业企业综合考评暂行办法【范文精选】

界首市工业企业综合考评暂行办法为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快转方式、调结构,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尽早实现“皖北居先进、全省进一流、重振界首雄风”的目标任务,本着科学、求实、公正的原则,制定本考评办法。一、考评范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信办法】界首市工业企业综合考评暂行办法【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工信办法】界首市工业企业综合考评暂行办法【范文精选】



界首市工业企业综合考评暂行办法


为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快转方式、调结构,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尽早实现“皖北居先进、全省进一流、重振界首雄风”的目标任务,本着科学、求实、公正的原则,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范围

依法在我市注册登记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综合考评基本条件

1.参评企业应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诚信经营,照章纳税。

2.企业年度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社会治安等事件,完成年度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任务。

3.企业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且实缴税金50万元以上。

三、考评办法

考评实行打分制,基准分100分。

四、考评内容

(一)主要经济指标(基准分:65分)

1.依法纳税情况(基准分:25分)。根据企业实际年缴纳税收及增幅情况打分。

年缴纳税收50100万元的57分,100500万元的79分,5001000万元的912分,10003000万元的1214分,30005000万元的1416分,5000万元以上的18分,10000万元以上的20分。

与上年同期相比税收增幅10%以下的1分,税收增幅10%20%3分,税收增幅20%以上的5分。

2.工业产值(基准分:20分)。

根据企业实现产值及增幅情况打分。

年产值2000万元—10000万元的56分,年产值5000万元—1亿元的68分,年产值在1亿元—5亿元的810分,5亿元—10亿元的1012分,10亿元以上的13分,50亿元以上的15分。

与去年同期相比年产值增幅10%以下的1分,增幅10%20%3分,增幅20%以上的5分。

3.单位面积投入及产出(基准分:20分)。

亩均税收5万元以上的7分,亩均税收5万元以下的,每递减1万元减少1分。

亩均产值300万元以上的6分,亩均产值300万元以下的,每递减50万元减少1分。

亩均投资150万元以上的7分,150万元以下的每递减50万元减少1分。

(二)综合考核指标(基准分:25分)

1.基础工作(5分)。企业管理规范,按时报送财务、统计报表,完成市委、市政府和职能部门、园区管委会工作安排。

2.创新能力(10分)。拥有国家级、省级、阜阳市级认定的技术研发机构或重点实验室,分别加6分、2分和1分;拥有中国名牌或中国驰名商标的加6分,拥有安徽省名牌或安徽省著名商标的加2分,以上均以最高级别项得分计分,不累加。

3.安全生产、环保措施落实情况(10分)。其中安全生产5分,环保5分。出现一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事故,取消当年考评资格。

(三)企业利用资源能力及社会责任指标(基准分:10分)

1.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情况(3分)。其中AAA3分;AA2分;A1分。

2.进行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等各种认证情况(3分)。每获得一项认证得一分,最高不超过3分。

3.职工收入和社会保险(4分)。工资福利发放及增长情况,办理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情况。

(四)加减分指标

1.企业在“主板”上市的,另加20分,在“新三板”挂牌的另加10分,在四板挂牌的,另加2分。

2.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另加10分。

3.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或开发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投资,每新增投资1000万元另加2分,此项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

4.根据企业对扶贫开发、吸纳残疾人就业、自然灾害、失学儿童、圆梦大学活动、城乡公共事业、公益事业建设等捐助情况进行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5.因企业自身问题,被安全、环保、市场监管、统计等政府部门处罚或通报,每次扣1分。

五、结果运用

1.每年综合考评一次,评选“十强工业企业”“纳税十强企业”“优秀工业企业”和“优秀企业家”,得分前10名的企业为“十强工业企业”,颁发奖牌,各奖励10万元;经公开评选推荐产生的“优秀企业家”,授予“界首市优秀企业家”称号,各奖励1万元;纳税前10名的企业为“纳税十强企业”,考核得分1020名的企业为“优秀工业企业”,颁发奖牌。

2.市委、市政府召开会议授予荣誉并颁发奖牌奖章,并通过多渠道对企业进行广泛宣传,奖励所需资金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列支。

3.考评结果的应用。在同等条件下,得分高的企业优先申报节能减排、科技创新、技改环保、安全生产、中小企业发展、财政贴息等国家、省、阜阳市项目扶持资金,并且在融资贷款时给予支持。最后20位的企业原则上不予申报各类扶持资金和项目。

六、考评实施

成立市工业企业综合考评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环保局、统计局、国税局、地税局、人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局、国土资源局、安监局等部门和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负责企业经济运行情况的调度、统计、分析和年度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七、本办法由市经信委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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