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的分析哲学:评彼得•基维的《音乐哲学导论:一家之言》

摘 要:作者首先交代了西方近现代音乐哲学特别是英美分析性音乐哲学的发展概况,在此基础上针对美国当代音乐哲学的代表人物彼得•基维的论著《音乐哲学导论:一家之言》展开全面和深入的评述和讨论。文章以批评性的眼光梳理和回应了基维在音乐与情感、形式主义理论、音乐的叙事与再现、作品、表演、鉴赏等课题上的观点和学说,论及基维音乐思想的优势和缺陷,并呼吁通过吸收外来的理论资源来刺激和建构我们自己的音乐美学理论。

关键词:音乐美学;音乐哲学;基维;分析哲学;情感;形式;叙事;再现;作品;表演;聆听

中图分类号:J605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3-7721.2011.04.046

作者简介:杨燕迪(1963~),男,文学博士,上海音乐学院副院长、音乐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音乐家协会西方音乐学会会长、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评论学会副会长(上海 200031)。

收稿日期:2011-08-20

哲人与音乐

西方哲人中,远的不说,近代以来有不少人对音乐曾有深入见解和精辟论断。虽然康德(Immanuel Kant,1724-1804)①、黑格尔(Georg Wilhelm Hegel,1770-1830)②、叔本华(Heiich Floris Schopenhauer,1788-1860)③等对音乐的论述很少触及具体作家作品而显得空泛,但因为他们往往抓住了音乐哲理思考中的核心问题,因而在音乐美学研究中是无法绕过的关键人物。相比,克尔恺郭尔(Soren Kierkegaard,1813-1855)④和尼采(Friedrich Wilhelm Nietzsche,1844-1900)⑤是更为靠近音乐实践和音乐生活的哲学家,他们不仅思考宏大而抽象的音乐玄学问题,也对实际存在的音乐作品、作曲家及音乐现象予以评说。至20世纪,如阿多诺(Theodor Wiesengrund Adorno,1903-1969)、布洛赫(Ernst Bloch,1885-1977)⑥等哲学家,不仅在他们的哲学建构中包纳音乐哲思的重要内容,而且甚至以音乐作为他们哲学的基石和主干。尤其是阿多诺这位在所有重要哲学家中涉入音乐最深者,其全集20卷中,有关音乐的文字写作居然占据“半壁江山”之多,俨然是一个持“音乐中心论”的哲人⑦。

当然,上述情况与德国文化中哲学与音乐并重的深厚传统应有直接关联。反观英美的哲学传统,在涉及音乐的广度和深度上与德国哲学似有明显落差。20世纪上半叶,对音乐有真正内行见解的美国哲学家似乎只有一人——苏珊•朗格(Susan Langer,1895-1982)⑧。而英国的哲学家中,好像一下子很难找出如德国哲学家那般对音乐情有独钟的人物。

不过,近几十年来,情况发生了变化。英语世界关注音乐哲学和美学课题的哲学家开始增多,并形成集团性的积累,产出了令人不可小觑的论著成果。仅从近期汉语世界中所推出的相关译本来看,我们就已经能够察觉这方面的动向。如《新格罗夫音乐与音乐家大辞典》2001年第7版中“音乐哲学”长条[1]的主要撰稿人、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哲学教授莉迪娅•戈尔的代表作《音乐作品的想象博物馆》⑨,就对“音乐作品”这一概念的分析性思辨和历史性考察做出了深入的论述。复旦大学著名哲学教授王德峰率其相关弟子翻译的英国哲学家阿伦•瑞德莱的《音乐哲学》⑨,以具体作品为依托,对一些重要的音乐哲学课题进行了富有成效的讨论。新西兰哲学家斯蒂芬•戴维斯的两本著作已有中译,《音乐的意义与表现》⑩集中于如何看待和解读音乐的“内容”这一重大问题,《音乐哲学的论题》B11则是一部论文集,涉及更为广泛的音乐哲学-美学命题。美国哲学家彼得•基维作为近来英美音乐哲学兴起的一员主将,他的名字不断出现在上述各论著中的征引和争辩行文里。刘洪博士现推出的这个译本《音乐哲学导论:一家之言》刚好是对国内这方面学术进展的一个重要补充B12。有兴趣的读者还可以参考彼得•基维的另一本主要关注“纯音乐”特殊话题的论著《纯音乐:音乐体验的哲学思考》——此书中译本已在去年出版B13。

彼得•基维:其人其说

近期在英美从事音乐哲学研究的哲人好像都具有两个非常明显的特征:其一,他们的思考方式和研究方向基本上都属于“分析哲学”的路径,往往以极为清晰、理性和冷静的思路对相关概念术语和语言用法进行澄清、分辨和探究;其二,他们背靠英语世界中高度发达的音乐学研究,自身又都受过扎实的音乐专业训练(不少人具有音乐学方面的专业学位),因而对音乐史实的掌握和音乐技术语言的了解都较为可靠。由此,他们的音乐哲思是将分析哲学的传统和专业音乐学的知识紧密结合的产物。

彼得•基维(Peter Kivy,1934-)可谓是上述英美音乐哲学学术的典型代表。查阅他的教育经历[3],我们看到,他在密西根大学获得哲学方向的硕士学位(1958年),随后又在耶鲁大学取得音乐学方向(musicology)的硕士学位(1960年)。为此,可以说基维在哲学和音乐学两个全然不同但又彼此相关的学科领域中均是“科班”出身,这也预示了他在日后结合这两个方面的兴趣和训练,开辟出自己独特学术道路的职业生涯。果然,他的博士阶段即以音乐哲学为主攻方向,并以此在哥伦比亚大学获得博士学位(1966年)。随后,基维受聘于美国新泽西州最大的公立大学——罗格斯大学(Rutgers University)哲学系,1976年晋升为正教授,并一直在此任教至今。

这是一份干净、顺达、毫无悬念到有点枯燥的履历表。但从中所透露出的西方学者平静沉浸于教学与研究的典型生活状态,也会令当今的中国学人不禁感到羡慕和感慨。基维进入大学任职之后,先是从事17世纪英国美学理论的研究,尤其集中于苏格兰启蒙学派代表人物弗朗西斯•哈奇森(Francis Hustchson, 1694-1747)的美学学说,发表了专著《第七知觉:弗朗西斯•哈奇森美学及其在18世纪英国的影响之研究》[4]。其后他按部就班,在英美分析美学传统的主流学术方向上稳步前行。自1980年代开始,基维将主要精力放在分析性的音乐哲学研究中,发表系列性相关论著,引起广泛关注,并逐渐建立了自己作为当代美国音乐哲学及分析美学中心人物的地位和名望。

我们不妨浏览一下基维音乐哲学方面的论著情况,以此来把握这位学者的整体思路和贡献。出版于1980年的《纹饰贝壳:关于音乐表现的反思》是基维第一部音乐哲学专著[5],主要涉及音乐如何表现情感及获得表现意义的课题。几年后,基维出版了《声音与外观:关于音乐再现的反思》一书[6],论题转向音乐如何“再现”外在世界的可能和机制。“表现”(expression)和“再现”(representation)是英美分析哲学中涉及艺术“内容”和“意义”问题时的两大主题——基维由此展开他的音乐哲学讨论,可谓是“中规中矩”。在确立了自己在音乐哲学上的基本立场后,基维的探索视野似按照逻辑推演继续扩大,涉及到受制于“他律”条件制约的歌剧体裁(《奥斯敏的愤怒:关于歌剧、戏剧和文本的哲学反思》[7])与只服从于“自律”条件的“纯音乐”类型(《纯音乐:音乐体验的哲学思考》B14)的不同美学规定。而于1995年出版的《本真性:音乐表演的哲学反思》[8]则以当时在西方音乐表演界及音乐学界引起广泛争论的“历史表演”(historical performance)为论述对象,从哲学角度对音乐表演的多样本真性和权威性进行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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